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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媒体 8 月 28 日消息,今日深交所发布公告表示,因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暴风集团 " 或 " 公司 " ) 在法定披露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未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8 日起暂停上市。暴风集团在股票被暂停上市后的一个月内未能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2018 年 11 月修订 ) 》第 13.4.1 条第 ( 九 ) 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2020 年修订 ) 〉的通知》,《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2018 年 11 月修订 ) 》第 13.4.1 条、第 13.4.6 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2020 年 8 月 28 日,深交所决定暴风集团股票终止上市。
深交所作出暴风集团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若暴风集团提出复核申请且本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自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该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暴风集团股票予以摘牌。
深交所要求暴风集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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