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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刘生 发表于 2018-11-20 19:05:31
宿迁网讯 日前,一名男子急匆匆来到宿城区法院执行局,称要替自己的儿子履行偿还借款的义务。原来,他是该院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曹某的父亲,听说曹某因欠债未按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借款,被法院拘留 15 日,便凑了 8 万元现金帮助履行义务。
据悉,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曹某和周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前偿还本金 15 万元;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前偿还本金 10 万元;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前还清利息。
但是,曹某未按调解协议向周某履行还款义务,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 年 12 月 26 日,法院执行员将曹某强制传唤至法院,曹某当日履行了 5000 元,并写下保证书。但是,此后曹某仍未按约定时间履行还款义务。
2018 年 4 月,宿城区法院开展错时执行行动,执行员来到曹某家中,但曹某不在家。执行员便将案件执行情况向周某通报。后来,周某发现曹某居住的房屋已售卖他人。法院经调查,确认曹某转移房产,且将售卖房屋钱款全部转到其父亲名下账户中。执行员立即对曹某父亲的账户进行冻结,并传唤曹某到法院履行义务,但其仍拒不配合执行。
执行员通过关联案件查询,发现曹某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及一起刑事案件,正处于缓刑考验期。按照规定,曹某应定期向市洋河新区司法部门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执行员随即与当地司法所取得联系,确定曹某具体报告时间。11 月 13 日,执行员在当地司法所找到前来报告的曹某,经法律释明后,曹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 15 日。
次日,曹某的父亲得知儿子因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司法拘留后,赶紧凑了 8 万元现金,急匆匆赶到宿城区法院,要求帮助履行义务。曹某父亲支付 8 万元现金后,同意从其账户中扣除部分钱款,从而履行了全部义务。
据此,法院对曹某提前解除司法拘留,该案顺利执结。(朱来宽 沈丙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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