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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话题丨四个儿子将房子焊死,不让七旬母亲进门! [打印本页]

作者: flying7724    时间: 2018-12-25 16:25
标题: 话题丨四个儿子将房子焊死,不让七旬母亲进门!
人们常说家是最温暖的港湾,
在最狼狈最无助的时候,
" 回家 " 最踏实。
可在泰州姜堰,年过七旬的于士云老人,
却陷入了有家不能回的困境。


泰州姜堰化肥厂大门前,一间 10 平米左右的小商店,于士云在那里生活了半辈子。由于小店是厂里的公房,即将面临拆迁,于士云打算搬回自己在怡和花园的房子,那里曾是自己和老伴的房子,可是四个儿子竟然把房子用焊条焊了起来,不让老人进门。


于士云说,自己跟老伴陈元清是在 1992 年重组的家庭。结婚时,陈元清的四个儿子,大的年近 30 岁,小的才十多岁。四儿子当时才上小学,于士云说,为了当好这个晚娘,早上五点就起来做早饭,孩子上学上班用的都是夫妻两开店的收入。


孩子们长大成人后,陈元清把家里三间祖屋都给了儿子,老两口只留了一间厨房。后来拆迁安置,厨房换成了如今的这处房产,房子到手后一直出租,租金给老人们养老。


2012 年,陈元清突然病倒,弥留之际留下了一份《关于于士云晚年生活抚养及房屋的处理》,明确表示," 怡和花园 15 栋 104 号,由于士云晚年居住或出租,租金归于士云所有,于士云在陈元清四个儿子中可以选一人抚养(赡养),也可以二人以上或全养,最后房产归抚养人所得。" 如今,陈家四子不仅赶走了租户,还要求立即将房屋过户,否则于士云也不能入住。


于士云担心过户以后,就更没人抚养了。对此,陈元清的长子表示,他们之所以要求过户,也是因为有顾虑。
陈元清的长子说," 我父亲死之后有个遗嘱,这个房子产权是我们兄弟四个的,只要她把怡和花园的房子产权过给我们,她住也好、租也好,我们是不干涉的,我们都赡养她的,谁不赡养她,我们哪怕写手续给你让你公证,因为她有子女,我们也有顾虑的。"
不仅如此,他们还曾提出过几个解决方案,但双方最后都没有谈妥。方案内容是,于士云将产权过户以后,四个儿子每年贴一万,或是一次性贴 16 万买断。于士云没有接受,这些方案显然都与陈元清留下的遗嘱相违背。
律师意见
律师表示,首先遗嘱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第二,遗嘱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希望生者于士云能有一个安详的晚年,能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第三,从立遗嘱的遗愿来看,目前涉案的房产不宜办理产权证,办理产权证的时机也应该在于士云百年之后,在于士云老伴的四个子女当中有一个两个谁承担了赡养的义务,谁就能取得这个房屋的产权。
于士云老人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排除妨碍为由要求其中一个子女解除封条,让于士云老人取得这个房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虽然于士云老人跟陈家四子没有血缘关系,但是,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他们父亲最后的心愿。而且从法律层面讲,遗嘱继承大于法定继承。
换句话说,
这套房子迟早是兄弟四人的,
又何必急于一时呢?
还是希望他们能够多从亲情出发,
完成父亲的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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